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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清风】龙江森工集团党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深入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
2021-01-07    赵稼悦    龙江森工集团融媒体中心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相关部署要求,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1月4日,龙江森工集团党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深入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对集团所属企事业单位党委、纪委、党员领导干部清廉过“两节”再次提出严肃要求。
  《通知》强调,要强化政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委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领导干部着力提升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要求,深入查摆本单位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把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压力层层传导到位,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格履行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推动监督和被监督成为自觉。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近期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坚决做到“十个严禁”,克服侥幸心理,对照典型案件,引以为戒,做到令行禁止。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和杜绝餐饮浪费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做到再细化、再落实,坚决杜绝餐饮浪费和不正之风的发生。
  《通知》要求,要严守纪律规矩,做到令行禁止。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职尽责,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发挥“头雁效应”, 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抵制“四风”。要带头践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及时将各项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要敢于“亮剑”,不能护短遮丑,严守纪律,远离红线。要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真正做到与中央认识一致、要求一致、行动一致,做到常抓不懈、严抓不松、紧抓不放,自觉抵制“四风”。
  《通知》要求,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级纪委要主动作为,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对 “四风”问题的明察暗访工作力度,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四风”问题,紧盯具体问题线索、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不断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要严肃查处节日期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公车私用、借操办婚丧喜庆收钱敛财等突出问题,以查处促监督,以问责促落实,对不收敛、不收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因监管不力、不认真履职,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更要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以及纪委的监督责任,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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