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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打造“林长+检察长”模式共护绿色生态林区
2022-04-07        黑龙江日报

  

  

  

  

  

  

  

  

  

  

 

  

3月30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与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会签印发了《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关于建立“森工企业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后,各级检察长将通过参加森工企业生态保护工作的形式,形成社会合力和司法合力,加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效力,共同维护林区绿色生态文明。
 

 

  

检察监督建立司法生态修复基地
 

  

《意见》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黑土地公益保护法律监督专项工作要求,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将保护修复林业生态、提升森林质量作为重点,强化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衔接配合,依法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通过建立“森工企业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压实责任,推行检察长参加同级森工企业林长会议、参与巡林巡查、聘请担任林区公益诉讼“网格员”等措施,推动“森工企业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落实。建立信息共享、工作会商、“两法”衔接、公益诉讼、交流协作、联合督办、赔偿监督各项工作机制,形成森工企业、林区检察机关及有关单位协同推进的社会合力和司法合力。利用检察开放日、植树节、世界环境日等,与森工企业和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生态保护执法普法宣传,强化生态法治引领作用,增强生态保护质效,深化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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