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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布“2021”年秋季森林防火命令
2021-09-16        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龙江森工林区实际,特发布如下命令:

   

一、森林防火期。2021年秋季森林防火期为9月15日至11月15日,其中10月1日至10月30日为秋季森林高火险期。(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延后)
   

   二、要高度重视思想认识到位。全面做好秋防工作,责任重大。各单位一定要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意识,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大局出发,主动扛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务必提高认识,务必高度重视,务必保持万分警惕,坚决做到“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特别是抓好国庆、中秋和秋收等重要节点的防火工作,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森林防火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要抢先抓早部署到位。各单位要提前对气象、林情、社情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针对不利因素,谋划秋防各项工作,做到思想早发动、责任早落实、业务早培训、设备早检修、人员早到位、氛围早营造。依据辖区火险形势,按照指挥、队伍、装备“三靠前”的原则,合理布防扑救力量,实施靠前驻防,随时应对突发的森林火灾事故。同时,瞭望监测、地面巡护、检查站人员及值班值守各类人员要于 9月 15 日全部到岗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四、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坚决施行省森防指“四个一律”要求,全面开展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力度,防止人为违规用火引发火灾。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禁止烧荒、烧秸秆、吸烟、烧纸、烧香、野炊等野外一切用火行为。加大“防火码”应用力度,在林区要道和景区入口设立检查站和警示牌,按照规定对进入林区的人员、车辆进行检查和宣传教育,坚决把火种防控在山下林外。

   

五、要隐患排查到位。各单位要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重点部位和高火险区加大巡护密度,高火险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违反者一律按野外纵火行为依法惩处。要加强与属地电网公司协作配合,联合开展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行动,建立责任清单,实行隐患治理销号制度,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要组织秋防督导检查组深入到防火一线,查隐患、堵漏洞、抓治理。特别要到火灾易发、多发和火源管理薄弱的地方进行明察暗访,切实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

  

六、要应急准备到位。各单位森林防火专业队员要全部到岗到位,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油料、防护装备等必备物资,并作好维修和保养,保证扑火需要;立即开展林区道路、桥梁、涵洞等基础设施的维护工作,确保畅通;适时清理林场周围的防火隔离带,防止家火上山、山火进场;检测、调试通信设备和扑火指挥系统,确保火场应急通信畅通和火场指挥的需要。

  

七、要值班调度到位。各单位要进一步充实值班力量,坚持24 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要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协调联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按照集团公司要求,严格执行火灾逐级报告程序,确保报告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拨打12119或所在地林业局有限公司森林火警电话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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