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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森工集团出台林长制实施方案
2021-10-12    刘贺 金鑫鑫    龙江森工集团融媒体中心

 

  近日,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正式出台《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林长制实施方案》。《方案》共分九个部分,明确力争到2025年,森林面积增加0.33万公顷,达到558.06万顷;森林总蓄积提高0.67亿立方米,达到7.17亿立方米;森林覆被率提升0.06个百分点,达到84.74%;公顷蓄积提升12.13立方米,达到128.63立方米/公顷。

  《方案》指出,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国家“十四五”规划及国家林草“十四五”规划纲要为工作方向,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部署,将保护修复林业生态,提升森林质量作为重点;以集团“生态建设为核心的发展理念”为具体工作指引,建立森工企业林长制,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森工建设,推动森工高质量发展。

  

  

  《方案》指出,按照省《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在省林长制组织体系内运行“森工林长制”,能确保龙江森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顺利开展,及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在龙江森工企业内落实运行“林长制”,能更好建立森林资源管护责任体系,解决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生态修复等有关问题。

  

 

  《方案》明确,龙江森工集团公司党委、各林业局有限公司党委作为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做好顶层设计,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安排,狠抓责任落实,形成责任到人、分工明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森林资源保护新格局。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单位要建立林长制会议、信息公开、部门协作、工作督察和考核评价等制度,合力推进林长制工作取得实效;要扩大社会监督参与,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协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建立实行森林资源总量增长、存量保护相结合的目标责任制及考核评价体系,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下一步,集团公司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逐级建立林长制各项制度,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利用多种手段认真学习宣传中办、国办《林长制实施意见》、省《实施意见》、集团《实施方案》的重大意义、重点内容和主要任务,协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林业局级及以下各级林长、副林长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相关人员掌握运用林长制责任体系,知道管什么、怎么管;同时加大资金投入,加大管护设施、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与林草行业深度融合,建立集团总部、局、场(所)三级联动机制,提升龙江森工林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智慧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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