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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条例》推动企业转型发展
2012-08-28        森工总局新闻中心

 

李子良 马椿平
《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条例》布实施既有现实意义,又有历史意,是森工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条例》第一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我省森工所辖林区的行政管理职能,授予森工市县两级行政和社会管理权限,第一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国有重点林区应当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创新体制机制,发展绿色生态产业,构筑以生态为主导的现代林区绿色产业体系,实现由林业经济向林区经济转型。
大海林林业局要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按照总局深入实施"四八
四三"长远发展战略,全力打造"七大定位目标",努力建设现代大森工、新森工的目标要求,重新审视定位,明确发展思路,助推转型发展。
重生态、保资源,全面确立生态建设的核心地位。一是管住用好森林资源。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抓好"三总量"控制;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努力实现我局连续36年无森林火灾的目标;严格森林资源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盗伐术材、毁林、毁湿、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承包管护责任制,细化考核指标,提高管护经营效果。
二是培育经营好森林资源。抓好营造林工作,全力提高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抓好绿化工作,进一步巩固局、场址绿化成果;抓好森林抚育工作,保证作业质量和进度。
抓产业、上规模,全面确立产业发展的主体地位。一是巩固传统产业,提升主财源。认真做好木材、营林、林产工业、种植养殖、森林食品、北药等传统产业。二是发展新兴产业,开辟新财源。继续巩固和加快中国雪乡的品牌建设,扩大规模,提档升级;加大对太平沟原始森林、海浪河漂流、梨花那风景区等基础设施投入。
保民生、促和谐,全面确立民生建设的基础地位。一要加大生态城镇建设的投入力度。全面推进山下地区的棚户区改造建设,并对部分林场()老旧住房和山下旧楼进行改造;对局址主街道路面提档升级,并进行美化、亮化,改善局址交通条件;新建一处三万平方米休闲娱乐广场,进一步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积极争取国家非经营性投资,对局址排水系统和部分林场的供水系统进行改造,改善群众生活条件。二要加大社会公益事业的建设力度。整合教育资源、调整教育布局,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扩大就业和促进创业,结合"三创"活动,鼓励职工群众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加强对失业人员特别是低保家庭等困难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援助,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今年力争争取国家公益性岗位200;建立和完善覆盖全林区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要做到应保尽保,加大对病残、鲸寡孤独人员、特困家庭的救助力度;加大医疗卫生投入,不断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三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理顺原机构,配齐配强执非法人员,搞好培训,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管理和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信访和保稳定工作,推进平安林区建设,为建设生态宜居文明富裕和谐的新林区做出应有贡献
(作者系大海林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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