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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花江林业管理局举办学习《条例》培训班
2012-09-13        黑龙江林业报

 

本报讯 (李福铭 驻站记者 孙建华)为了深入贯彻《黑龙江省国有林区重点条例》精神,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推进松花江林区的大发展、快发展,松花江林业管理局举办了两期学习《条例》培训班。
该林管局邀请了省人大法工委和省政协法制办的领导和专家,对管理局各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180余人,以及松花江林区各局、各执法单位的负责人200多人进行了学习培训,管理局党政班子成员也同时参加了培训。松花江林管局要求培训人员进一步增强对落实《条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领会,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增强自身素质,更好地履行好《条例》赋予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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