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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林业局编制电视宣传片讲《条例》
2012-09-13        黑龙江林业报

 

本报讯 (驻站记者 张帆) 近日,东方红林业局完成了《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条例》电视宣传片的编制工作,已在电视《林区新闻》节目、广场大屏幕和林场(所)差转站滚动播出。
电视宣传片以《条例》颁布施行的背景、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为线索,语言精练,条理清晰,解说生动,配以资料镜头、醒目的宣传字幕和背景音乐,达到了良好的艺术效果。
为使《条例》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林业局启动宣传力量,发挥基层宣传思想战线的作用,除在本单位加大宣传声势外,还向附近村屯和友邻地方单位赠送宣传光盘,参与创作文艺节目。并采取多种形式立体宣传,发手机宣传短信,编发QQ宣传留言和发送《条例》宣传活动照片,在街区出动宣传车,巡回广播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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