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 -> 贯彻《条例》进行式 -> 条例实施动态
牡丹江林区214名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集中学《条例》
2012-09-25        黑龙江林业报

 

本报讯(驻站记者 赵建富)9月18号,牡丹江林管局日前举办了所属林业局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条例》培训班,共有214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邀请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的同志对《条例》进行深入解读并做行政执法专题讲座。
通过富有针对性的辅导,参培人员加深了对《条例》起草修订的背景、出台实施的重大意义、规范的主要内容以及行政执法的概念和特征、应遵循的原则、基本程序与方法、应避免和克服的主要问题的认知;对贯彻执行《条例》的必要性、严肃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对自身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有了基本的把握。学员们纷纷表示,一定要学以致用,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在贯彻执行《条例》的实践中发挥骨干作用,为林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林管局要求全体学员和全区行政执法部门及人员要做到“三个深入”:深入研读,真正学懂弄通《条例》;深入宣传,切实广泛普及《条例》;深入实践,努力贯彻执行好《条例》。目前,牡丹江林区多种形式的《条例》学习培训活动正渐次展开,年内将举办全区《条例》及相关知识竞赛活动。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主办 咨询监督电话:0451-82622425 邮箱:sgzwgk@126.com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66号 黑ICP备:05002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