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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林区人民检察院 多举措学《条例》 | |
2012-09-25 黑龙江林业报 | |
本报讯 为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条例》,海林林区人民检察院采取多种举措在全院掀起学习《条例》的热潮,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取得良好的效果。
按部就班,逐层推进。该院为使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到《条例》的重要性,先将《条例》全文上传院局域网,充分利用网络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方便快捷的优势,使全院干警第一时间学习《条例》内容;后将《条例》内容打印下发到每名干警手中,集中一周的时间,全面细致学习《条例》内容。
井然有序,组织考试。为了督促干警学习,检验大家的学习效果,政治处将《条例》内容转变为“知识答题”的形式,组织全院干警答题考试,通过以考促学的方式,调动了全院干警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将考试结果记入个人培训档案。
参加竞赛,成绩优异。通过答题考试选拔出前三名,参加林业局组织的《条例》知识竞赛。在比赛中三位选手以对《条例》的熟知、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快的临场应变能力取得优异成绩。(马永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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