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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春:“两节”把好“廉洁”关
2017-02-08        森工总局新闻中心

记者:王磊
“元旦、春节”期间,迎春林业局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四风”,确保“两节”祥和节俭、风清气正     
加强领导,抓好责任落实。为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主体责任,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务实节俭过节,迎春局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整治“四风”领导小组,制定两节期间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落实监督检查责任。
抓好宣传,强化廉政教育。两节期间,纪委监察局通过办公QQ群转发了省森工总局纪委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同时上传了迎春林业局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全局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厉行勤俭节约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办豪华、奢侈的节庆活动;严禁公款送礼;严禁接受可能影响秉公用权的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以任何名义和借口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借婚丧喜庆敛财。 
做好监督工作,防止 “四风”反弹。按照管理局纪委关于加大对违反 “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开展明察暗访工作方案,制定了两节期间明察暗访具体措施。纪委监察局组成两个检查小组,深入到各基层单位,与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谈话了情况,抽查各单位的有关账目,未发现购买购物卡违规送礼和节前违规发放福利现象要求基层党政负责人加强管控工作,监督好本单位工作纪律,杜绝本单位“四风”问题的发生。为强化监督检查,检查组在工作日对机关和部分基层单位进行了工作纪律监察,还在餐饮业午间营业期间检查党员干部工作日下饭店饮酒情况,在各住宅小区和各个进城出城路口检查公车私用情况,形成了全方位的监察。
两节期间,共开展各项检查9次,没有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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