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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加强资源管理守护绿水青山
2017-07-12        森工总局新闻中心

记者:王涛

为全面贯彻落实森工总局关于全省开展林地清工作的重要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管理,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维护森林经营秩序,有效减少森林资源和生态资源的损失,制止和打击非法使用林地现象,双鸭山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制定三项措施,确保林地资源安全。

“严管”是要求。严肃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开发建设项目,严厉打击擅自征占用林地或不按程序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无规划或不按规划进行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各类非法建筑、私搭滥建及非法占地项目,规范各类占地秩序,达到占地合法化、规范化、有偿使用化的要求。

“打击”是关键。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实施“常态化、制度化、联动化”清理排查,重拳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集中处大要案处理违法人员彻底整治森林资源经营秩序双鸭山林区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整顿”是目标。双鸭山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召开专题会议、抽调专业人员,成立12个部门组成林地清查小组,全面清理排查,积极查找违法违规占用林地行为,采取林地管理常态化与阶段性整治相结合,全面摸排与重点打击相结合,广泛宣传与个别告知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大对违法占用林地的打击力度,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分头工作,深入现场测量、询问、查验审批手续,确保清理整顿行动快、全覆盖、力度大、效果好不留盲点,不留死角、不流形式,不走过场。

近年来,双鸭山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把林地保护管理放在森林资源管理的首要位置。坚持依法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林地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整顿和规范征占用林地秩序,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定协议,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坚决遏制林地流失和逆转,为林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生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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