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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节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
2019-09-30

 

 

苇林纪发[2019]3号

 

 

 

关于国庆节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组)、直属总支(支部):

“十一”国庆节将至,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变异反弹,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全局党员干部和广大职工过一个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森总纪发[2019]13号文件及局党委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引导

各级党组织要不折不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十二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关于纠治“四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及中央纪委、省纪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新闻通报,对照要求进行“体检”,对照案例吸取教训,做到令行禁止。各级党组织要周密部署,严格要求,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教育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纠治“四风”,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教育引导所属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增强自我约束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坚决杜绝节日期间各种不廉洁现象的发生。

二、严明纪律规定

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自律,坚守底线,保持清廉本色,用思想和行动的自觉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充分调动、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盯紧盯住国庆假期“四风”问题,传递越往后要求越严、执纪越严的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党员干部要切实做到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带头移风易俗,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使节俭文明过节蔚然成风。

三、严肃监督问责

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盯节假日易发多发的突出问题和“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发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制止,对顶 风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以强化高压态势,使之不敢。

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党的宗旨,时刻保持清廉自律,讲规矩、守纪律、做表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反对“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为林区的改革发展做出贡献。

局纪委举报电话:0451—53402630    0451—53401403

 

 

 

 

 

 

 

 

中共苇河林业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9月24日

 

 

 

 

 

抄送: 局党政班子成员 ,党群各部门、行政各科室,存档。

中共苇河林业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199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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