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介绍 企务动态 公告信息 领导讲话 重要讲话 统计信息 发展规划 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 部门文件 人事信息 重点工作
人事信息 重点工作 行政执法 科普宣传 参政议政 工作流程 工作规则 其他信息 办事指南 大事记 建设规划 招标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规范性文件
八面通林业局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2018-09-30

林业局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

按照森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我局制定了八面通林业局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实施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批示,国家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加强对动物疫病防疫工作的统一指导,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为指导思想。

二、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林业局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
  坚持预防为主,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方针。按照“早、快、严、小”的要求,及早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林业局非洲猪瘟防控领导小组、林场(所)负责扑灭本区域内突发非洲猪瘟疫情,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二)快速反应,措施果断林业局非洲猪瘟防控领导小组、林场(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突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理能力,若一旦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应迅速作出反应,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三)完善机制,做好准备林业局非洲猪瘟防控领导小组、林场(所)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的非洲猪瘟疫情预警、预报体系和机制,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四)广泛宣传,群防群控。林业局非洲猪瘟防控领导小组、林场(所)要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养殖场户与基层技术服务人员防范非洲猪瘟的意识,一旦发生非洲猪瘟疫情,要依靠群众,形成群防群控的局面。

三、组织机构

成立八面通林业局非洲猪瘟防控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长:朱

副组长:段国庆

办公室主任:赵增喜

成员单位:林业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林区公安局、林业局宣传部、林业局林政科、林业局财务科、林业局交通局、林业局城管处、林业局卫生局、各基层林场(所)。

四、工作任务

按照“查、杀、堵、供、报”的总体要求,完成好非洲猪瘟的防控任务。

五、整治时间

(一)严防严控阶段:9月13日-10月8日)各成员单位按各单位部门职责做好严防严控工作。

(二)巩固提高阶段10月9日-)按非洲猪瘟防控实际情况,进一步部署防控工作。

六、防控措施

(一)加强流通环节监管

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强化流通环节监管,公安、交通、林政要紧密配合,林业检查站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生猪及其产品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于没有动物检疫证明等违法调运的,一经发现,坚决查扣,依法依规处理。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感染或疑似染疫的生猪,坚决就地处置,严禁二次移动,加强对运载工具的消毒。

(二)建立严格的排查制度

要进一步落实动物防疫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好排查制度,对排查人员、负责人职责要提出高标准要求,做到每天排查,要做到生猪排查全覆盖,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在排查中发现有从高风险区调入的生猪,按照农业农村部兽医局农医防便函〔2018〕589号文件规定进行报告和处置。

(三)严格疫病诊断和疫情报告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排查、发现可疑疫情要及时上报,由林业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按《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试行)》采集病料样品,上报森工总局动物卫生防疫站。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对履行职责不力或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动物疫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四)积极宣传培训提高疫病防控能力

要加大非洲猪瘟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指导养猪场(户)做好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强对生猪养殖、经营、等相关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增强自主防范意识,积极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要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养猪场(户)严禁从高风险区调入生猪。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治技术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防疫人员对突发疫情的鉴别诊断、早期报告和规范应对能力。

(五)加强饲养管理降低疫病发生风险

要加强对生猪养殖场(户)的指导,禁止从非洲猪瘟疫区和高风险区调购生猪及其产品。督促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强化封闭饲养,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尽量避免钝缘软蜱接触,定期开展消毒灭源,严禁使用泔水或餐余垃圾饲喂生猪,降低非洲猪瘟发生风险。

(六)强化应急值守与应急保障

成员单位要切实落实重大动物疫病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接听和处置疫情举报信息,确保信息畅通。要加大消毒药品、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应急预备队,做好突发疫情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严格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有效应对,规范处置。

(七)切实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一旦发生可疑疫情,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非洲猪瘟可疑疫情应急处置指南》要求,对发病场(户)猪只实行严格的隔离监视,禁止易感动物及其产品和相关物品移动,必要时,采取封锁、扑杀等措施。疫情确诊后,按照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农业部《非洲猪瘟应急预案》立即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向同级政府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做好动物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对疫情发生前30 天内疫点输入输出的易感动物及产品等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评估疫病流行风险。

(八)密切配合,健全联防联控机制,确保防控效果

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控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抓早抓小、从严控制、联防联控的原则,依法做好非洲猪瘟的防控工作。

林场(所)要强化野外巡护,对野猪疑似病例要按规定及时上报。

林业局财务科要按照森工系统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根据防控需求,做好疫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

林业局卫生局要加强流通环节动物产品监管,严防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进入餐桌。要加强人畜共患病知识宣传、解疑释惑和诊治,切实做好疫病防控工作。

林业局城管处要加强监管泔水喂猪、泔水经营、泔水运转活动,加强餐厨剩余物收集、运输、储存处理环节监管,切断非洲猪瘟疫情通过餐厨剩余物传播的链条。

林区公安局要做好疫区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配合畜牧部门做好疫情处理;依法加强有关案件侦办,对恶意传播非洲猪瘟疫情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旦查实要依法严厉打击。

林业局宣传部要密切关注与非洲猪瘟有关的舆情动态,科学引导舆论,防止恶意炒作。

林业局林政科、交通局要对公路运输生猪及其产品运输工具的监督、检查和登记,强化信息交流互通。

各成员单位都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信息共享和措施联动,形成防控合力。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各级部门要切实提高警惕,严加防范,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在国家和总局的统一指挥和部署下打赢非洲猪瘟“攻坚战”。

(二)落实动物防疫责任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作为,严格依法落实动物防疫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统一领导,逐级压实动物防疫责任,科学、周密、扎实做好防控工作。林业局、林场(所)要对辖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务必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分工,建立责任清单,逐级明确职责,层层传导压力。

(三)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制定的防控非洲猪瘟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好防控工作。

 抄送单位:

 林业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林区公安局、林业局宣传部、林业局林政科、林业局财务科、林业局交通局、林业局城管处、林业局卫生局、各基层林场(所)。

 

 

黑龙江省八面通林业局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

 
联系我们
                                     
  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主办  备案序号:05002205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66号   邮政编码:150001
  集团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邮箱:sengongzwg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