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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林业局关于哈牡铁路电气化改造横道河子牵引站220千伏供电工程占用林地的请示
2017-11-15

海林资字[2017]229号

 

 

 

海林林业局关于哈牡铁路电气化改造横道河子

牵引站220千伏供电工程占用林地的请示

 

黑龙江省森林资源管理局: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牡丹江供电公司依据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哈牡铁路电气化改造横道河子牵引站220千伏供电工程核准的批复》(黑发改电力2016502号)和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哈牡铁路电气化改造横道河子牵引站220千伏供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黑电建设2017136号),拟在海林林业局横道经营林场施业区1、2、6-8、15、22、28、30、36、39、40、732等13个林班以及治山经营林场56林班内建设牵引站220千伏供电工程项目,涉及占用国有林地,并向海林林业局提出了占用林地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新建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客运专线地处黑龙江省东南部,线路为东西走向;既有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地处黑龙江省东南部,线路为东西走向,是衔接哈尔滨至牡丹江省内两大城市的一条铁路客运货运专线。本项目的建设是为了满足哈牡客专及哈牡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供电需求,保证横道河子牵引站安全可靠供电,优化路网结构,提高哈牡铁路通道运输能力,节约运营成本,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客观要求,是完善和助推哈牡绥东对俄经济带形成和崛起,提升区域旅游产业的有效途径,是强化亚欧大陆桥国际通道建设的战略需要,是贯彻国家能源政策要求,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该项目拟占用海林林业局林地面积12.4241公顷,其中塔基占地面积6.5135公顷,通道占地面积5.7106公顷,料场占地面积0.2000公顷。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牡丹江供电公司。

二、项目占用林地情况

经北京富普兰林业咨询有限公司勘察并出具的可行性报告,海林林业局资源部门初审,林调队调查设计,该项目拟占用海林林业局林地12.4241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7413公顷,临时占地11.6828公顷。所占林地权属全部为国有林地。

永久占地部分:

(一)按占用林地地类分:有林地面积0.6591公顷,其他林地面积0.0822公顷。

(二)按占用林地森林类别分:国家二级公益林面积0.0564公顷,其它公益林面积0.5317公顷,商品林面积0.1532公顷。

(三)按占用林地保护等级分:Ⅱ级保护林地面积0.4576公顷,Ⅲ级保护林地面积0.1305公顷,Ⅳ级保护林地面积0.1532公顷。

(四)按占用林地林种划分:防护林面积0.0981公顷,特用林面积0.4078公顷,用材林面积0.1532公顷,其它面积0.0822公顷。

(五)按占用林地用途分:

塔基占地面积0.7413公顷;

临时占地部分:

(一)按占用林地地类分:有林地面积9.5843公顷,其他林地面积2.0985公顷。

(二)按占用林地森林类别分:国家二级公益林面积1.0004公顷,其它公益林面积8.3325公顷,重点商品林面积2.3172公顷,一般商品林面积0.0327公顷。

(三)按占用林地保护等级分:Ⅱ级保护林地面积6.9318公顷,Ⅲ级保护林地面积2.4011公顷,Ⅳ级保护林地面积2.3499公顷。

(四)按占用林地林种划分:防护林面积1.8037公顷,特用林面积5.5104公顷,用材林面积2.2702公顷,其它面积2.0985公顷。

(五)按占用林地用途分:

1、塔基占地面积5.7722公顷;

2、通道占地面积5.7106公顷;

3、料场占地面积0.2000公顷;

三、项目采伐林木情况

拟占用林地需要进行林木采伐,需要采伐林木蓄积856立方米,其中天然林蓄积666立方米,人工林蓄积190立方米。优势树种(组)天然林为阔混,人工林为落叶松。采伐的林木单独落实采伐限额,严格按照采伐限额和林木采伐许可证制度执行。

四、项目有关补偿费用落实情况

为确保森林植被面积不减少,海林林业局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制定了恢复森林植被保证措施,并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省森林工业总局转发《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的通知(黑财农[2016]21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黑政函2010140号)、《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补偿费标准的通知》(黑森计20161091号)的有关规定标准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了占用林地补偿协议。拟占用林地补偿总费用为389.0697万元,其中:森林植被恢复费179.8236万元,林地补偿费72.5640万元,林木补偿费136.6821万元。在补偿总费用中,永久占地补偿费56.7982万元,其中森林植被恢复费11.2104万元,林地补偿费28.1694万元,林木补偿费17.4184万元。临时占地补偿费332.2715万元,其中森林植被恢复费168.6132万元,林地补偿费44.3946万元,林木补偿费119.2637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该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由黑龙江省海林林业局承担完成,不存在未批先占林地行为。该项目涉及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1.0568公顷,涉及占用夹皮沟国家级森林公园林地6.4436公顷。拟占用林地范围内没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4种,分别是水曲柳、紫椴、红松和黄菠萝。海林林业局于2017年11月1日,在横道和治山两个经营林场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任何意见或建议,公示结果无异议。

六、综合审查情况

经审查,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占用林地材料齐全,符合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规定。同意该项目建设占用我局林地12.4241公顷。现将该项目占用林地有关材料随文报上,请予审查。

附件:1、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哈牡铁路电气化改造横道河子牵引站220千伏供电工程核准的批复》(黑发改电力2016502号)

2、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哈牡铁路电气化改造横道河子牵引站220千伏供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黑电建设2017136号)

3、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联系人:马树平、联系电话:18745307678)

 

黑龙江省海林林业局

2017年11月15日   

                        

 发:局相关领导,相关科室

黑龙江省海林林业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15日封发

打字:张海波                     校对:马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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