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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6项问题 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 |
2024-09-25 | |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6项问题
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6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省生态环境厅局(验收单位)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省生态环境厅局(验收单位)开展了验收,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黑龙江省秸杆产生量大,但综合利用不够,秸杆焚烧仍是导致春季出现重污染天气的主要原因。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春季,由于秸杆焚烧,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绥化等多个城市出现重污染天气,细颗粒物浓度最高值超过2000微克/立方米,严重影响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二、整改目标: 增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工作合力,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秸秆综合利用率年度目标逐年稳步提升并全部完成,秸秆露天焚烧管控意识和责任进一步增强。 三、整改措施: 1.建立健全了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管控议事协调机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会商重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 2.完善了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网格管理体系,建立县(市、区)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县(市、区)直单位驻村的逐级包保帮扶制度。 3.制定了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年度督查工作方案,秸秆露天焚烧管控、综合利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开展督查,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开展强化督查,确保露天焚烧现象得到有效管控。 4.利用电视、网站、微信、抖音等媒体形式,以及张贴宣传标语、村屯广播等宣传方式,普及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营造“不敢烧、不想烧、不愿烧”的浓厚社会氛围。 5.完善并严格执行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工作考核规定,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年度整体成效进行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和责任追究措施。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集团建立了有效解决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研讨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管控中的突出问题。 2.集团建立并每年更新完善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集团领导包林业局、林业局领导包林场(所)、林业局主管部门驻林场(所)”的逐级包保帮扶体系。明确地块、明确范围、压实落靠主体责任。 3.制定了《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3年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督察工作方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开展督察巡查和每日巡查,确保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4.利用新闻、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张贴宣传标语、林场(所)广播等宣传形式,普及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营造“不敢烧、不想烧、不愿烧”的浓厚社会氛围。 5.完善并严格执行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工作考核规定,对辖区内的秸秆禁烧年度整体成效进行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和责任追究措施。 五、验收审核情况: 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完成第46项整改任务。 六、公示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1—87111127 九、受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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