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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森工系统2018年春秋季校园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8-03-21        

关于开展森工系统2018年春秋季

校园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牡丹江、松花江、合江林管局及所属各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林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总局决定在2018年春、秋季开学之际,在全森工系统开展学校和幼儿园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学校和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对所辖区域内中小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一是组织学校和幼儿园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督促学校和幼儿园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二是在学校和幼儿园自查的基础上,开展学校和幼儿园食堂的监督检查。按照餐饮服务监督检查要点重点检查许可情况从业人员管理情况环境卫生情况原料采购、加工过程控制、食品留样和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等,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检查表见附件),总局食安办将此项工作纳入2018年食品安全考核内容。三是按照《黑龙江省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黑食安办〔2017〕237号。见食安办qq工作群共享里面2017年9月11日上传文件要求,通过监督检查,认真查找各学校和幼儿园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将风险防范于未然。四是开展学校和幼儿园食堂量化等级和风险等级评定。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对学校和幼儿园食堂进行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和风险等级评定,实现学校和幼儿园食堂量化等级评定100%,并将量化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公示,此项工作务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总局食安办将此项工作纳入2018年食品安全考核内容

    二、开展校外托管机构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与教育部门密切沟通配合,了解掌握学生在校外托管机构就餐基本情况。要严格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小经营核准,食品小经营核准做到应发尽发,达不到发放食品小经营核准的严禁其提供餐饮服务,并在校园显著位置公布获得核准的校外托管机构信息,供学校和学生家长选择。开展校外托管机构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严查校外托管机构原料采购、人员健康、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食品留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并通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三、开展为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人员健康情况、餐用具清洗消毒情况以及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备餐、留样、运输等各环节,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在依法查处的同时,要将其名单通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请分别于2018年3月20日前和9月20日前,将2018年春季、秋季校园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总结报总局食安办总局食安办、总局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各林业局中小学(幼儿园)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人:魏怀春许晓珊

    电话传真:0451-82626507

        sgsab2014@163.com

   

    附件:    林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常检查表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2018年3月16 

牡丹江、松花江、合江林管局及所属各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林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总局决定在2018年春、秋季开学之际,在全森工系统开展学校和幼儿园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学校和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对所辖区域内中小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一是组织学校和幼儿园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督促学校和幼儿园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二是在学校和幼儿园自查的基础上,开展学校和幼儿园食堂的监督检查。按照餐饮服务监督检查要点重点检查许可情况从业人员管理情况环境卫生情况原料采购、加工过程控制、食品留样和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等,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检查表见附件),总局食安办将此项工作纳入2018年食品安全考核内容。三是按照《黑龙江省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黑食安办〔2017〕237号。见食安办qq工作群共享里面2017年9月11日上传文件要求,通过监督检查,认真查找各学校和幼儿园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将风险防范于未然。四是开展学校和幼儿园食堂量化等级和风险等级评定。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对学校和幼儿园食堂进行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和风险等级评定,实现学校和幼儿园食堂量化等级评定100%,并将量化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公示,此项工作务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总局食安办将此项工作纳入2018年食品安全考核内容

    二、开展校外托管机构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与教育部门密切沟通配合,了解掌握学生在校外托管机构就餐基本情况。要严格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小经营核准,食品小经营核准做到应发尽发,达不到发放食品小经营核准的严禁其提供餐饮服务,并在校园显著位置公布获得核准的校外托管机构信息,供学校和学生家长选择。开展校外托管机构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严查校外托管机构原料采购、人员健康、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食品留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并通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三、开展为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人员健康情况、餐用具清洗消毒情况以及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备餐、留样、运输等各环节,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在依法查处的同时,要将其名单通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请分别于2018年3月20日前和9月20日前,将2018年春季、秋季校园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总结报总局食安办总局食安办、总局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各林业局中小学(幼儿园)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人:魏怀春许晓珊

    电话传真:0451-82626507

        sgsab2014@163.com

   

    附件:    林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常检查表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2018年3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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